近日,自然資源部、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《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“八不準”的通知》和《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》,專項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。
其中指出:對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,各地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,該拆除的要拆除,該沒收的要沒收,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,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!

0 1 農村建房8不準








0 2 如何理解“八不準”第六條
關于“一戶一宅” 的規定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:農村村民占用耕地或者占用其他類型的土地建住房,都必須履行規范的審批程序。
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規定,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,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本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規定的標準。已經擁有宅基地的農戶,不得再占用土地建房。農村村民出賣、出租、贈予住宅以后,再申請宅基地的,不予批準。

沒有宅基地但符合當地宅基地分配條件的農戶,需要建房的,必須按照程序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申請,經過批準后使用宅基地來建房。
在審批中原則上優先使用村內空閑地、未利用地,盡量少占和不占耕地。
確實需要占用耕地建房的,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依法經過審批以后才能在批準的土地上建房,不得未批先建、邊批邊建、少批多建,這都是有關落實“一戶一宅”的法律規定相關的制度要求。

不過需要明白的是,“八不準”中只是提到不準在耕地建房和“一戶一宅”,但是經過整改后,當你的家庭條件滿足時,分戶后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。
相比之前宅基地建設用地是相對富余的,同樣我們還有繼承下來的祖宅也是可以修繕的。政策變化快,建房要趁早!